[快讯]实益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新要闻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
(一)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协议受让持有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协议受让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325,144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75,04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75,04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75,04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不变。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五)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
(1)200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2)200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曾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尚在履行中。
(3)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及董监高于2016年1月曾承诺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承诺从2016年1月12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4)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作为2016年度定向增发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曾承诺如下: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月内不得转让。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5)深圳市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增持公司股票2,376,500股,增持人及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曾承诺如下: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6)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与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承诺自2018年12月20日的大宗交易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7)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承诺自2019年4月30日的大宗交易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综上,截至本申请日,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八)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
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