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6-03-29 16:41:22


(相关资料图)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3 月 2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已开展自查并核实相关事项,同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问询。现将有关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如下: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传导,但仍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优化采购渠道、与供应商协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方式,力求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目前,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未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出现生产中断或重大经营风险。鉴于公司 BOPP 电容膜产能有限,当前主要聚焦于满足现有核心客户的稳定需求;延伸产业链的镀膜业务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市场需求、产品销售价格及成本控制等多种因素,因此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24-013),第一大股东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月 26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股份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股票自当日上午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尚未取得进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亦不存在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亦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的情形。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年度报告相关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除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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