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同城成都分公司违法被罚 未尽到审核入驻商户义务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讯 近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天眼查发现,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入驻平台内的经营者核验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尽到审核义务,被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8万元。
具体处罚事由为,当事人作为58同城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对入驻平台内的经营者核验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尽到审核义务的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罚款:4.8元。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公司旗下主要业务58同城(58.com)是覆盖全领域的生活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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